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经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现组织实施2025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工作,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1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实施健康新疆战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需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瞻远瞩的战略决策下,在自治区党委编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疆医科大学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成立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第七临床医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病医院,填补了新疆公立省级老年病医院的空白,是推进新疆健康养老、医养结合民生事业的重大举措。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是一所以老年病诊疗与康养并重、医养结合服务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管理“五位一体”的省级三级综合医院。医院始终坚持“厚德、精医、至诚、尚学”的院训和“大医精诚、艰苦奋斗、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医院精神,构建了以“诚、廉、勤、正”为核心的廉洁文化理念,秉承“以患者为中心”的建院宗旨,追求打造卓越医疗品质,致力于建设医疗保障、康复养护、医养结合、医护培训等规范化健康服务体系,竭尽全力为各族患者提供优质健康服务。
医院由七道湾院区和自治区金秋湾医养康养中心(简称“金秋湾园区”)组成,实施“一院两区”统一运行。七道湾院区作为医疗主体,位于水磨沟区七道湾路与红光山路交汇处,占地面积161亩,其中医疗用地114亩。编制床位700张,最大可开放床位1500张。开设康复医学中心、全科医学中心、心脏中心、老年医学科、骨科等临床医技科室57个。拥有3.0T双梯度核磁共振、128层螺旋CT、高端心血管超声诊断系统、10人舱位高压氧治疗系统、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等大型先进医疗设备,致力于为全疆各族群众提供“高品质、高效率、快速便捷、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
金秋湾园区作为康养主体,占地面积229亩,距离七道湾院区1.8公里,总建筑面积10.35万平方米,总床位数1700余张。园区以老年人健康需求为导向,构建融合医疗、养生与康复于一体的特色医养结合模式,打造自治区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成为新疆养老行业的标杆和引领者。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按照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党建为引领,以学科建设为核心,以人才建设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突破,以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文化建设为支撑”,推动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及社会服务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努力建设为新疆乃至西北地区具有显著影响力及鲜明特色的三级甲等医院。
二、引进范围及岗位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13名。引进岗位信息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需求计划一览表》(附件1)。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2月28日(含),45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2月28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需求计划一览表》(附件1);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的,取消聘用资格;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引才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www.xjrsks.com.cn)发布引进公告;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发布引进公告及拟录用人员名单;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http://three.orc345.cn/,下同)发布引进公告及后续各引进环节通知。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两个环节,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将在面试报到时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该公告自发布之次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应聘人员须在有效期内将相关报名材料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扫描版(PDF格式)、电子版报名材料(每项报名材料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重命名)打压缩包后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xydqfyzzrsk@163.com)。纸质版报名材料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携带,请按顺序排列:
1.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
2.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应届生需提供学籍验证报告)(PDF格式);
3.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PDF格式);
4.《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2)。
5.《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人才引进人员考察表》(附件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栏:由应聘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栏: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填写;考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出具考察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考察材料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6.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1.应聘人员须完整、正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如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专业参照目录: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参照202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如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须提供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需求专业相符的证明;学历要求为本科生的岗位参照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5)。
我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进行公告,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由引才科室组织试工,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后组织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试工属于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及学术水平答辩成绩×40%+试工成绩×60%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引进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引进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实施,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网站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二)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另选第三方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一)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将对引进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引进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二)重点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审议后报新疆医科大学审批,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引进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引进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我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已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关职称的,经审核认定且符合医院要求的,予以聘用。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严格履行招聘组织纪律,按照自治区及新疆医科大学招聘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及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的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72、0991-4610669
联系人:赵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991-4635091
(一)引才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发布,应聘者需及时关注。
(二)应聘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提示信息。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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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2025年2月28日